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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大坝安全管理研究所
日期:2014-08-19点击数:字号:【

2001-2007年底,共承担大坝安全管理方面的科研项目475项,获得科研成果171项,公开发表文章112篇;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3 项;出版的专著有《大坝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等。

一、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研究

承担的国家科技部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项目“水利大型工程实时安全调度技术研究”开发了大型水利工程实时安全调度系统,并编制相应应用软件,对工程的安全情况做出实时评价,项目依托青山水库实时安全调度系统总体设计报告;2008年初,受科技部社会发展司委托,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在南京主持召开了项目验收会。来自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河海大学、浙江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京自动化研究院、青山水库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该项目系统开发了工情、水情及闸门监控系统集成技术;基于实时监测资料和巡查资料的大坝安全实时评价技术;基于实时水情资料及气象资料的水库调度方案优化技术;实时安全调度决策支持系统及信息发布系统等关键技术开发研究。解决了一系列关键技术问题,取得了工情、水情、闸门监控系统集成技术、工程实时安全评价技术及应用软件、水库洪水实时调度和评价技术、溃坝影响评价模型、实时安全调度模型与实时安全调度决策支持系统等一系列创新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具有集成性、实时性、实用性的显著特点。开发研制的水库实时安全调度系统在青山水库得到成功应用,经两年运行系统稳定、可靠,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2006年,由南科院牵头负责申报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水库大坝安全保障技术研究”获得批准,2007年已经全面启动,开始实施。其中由院承担了“溃坝试验与模拟技术研究”、“水库大坝病险与溃坝规律研究”、“水库大坝风险控制非工程措施研究”、“水库大坝风险标准研究”等课题。

完成的“已建堤坝工程风险分析和应急对策的研究”以及“948”项目“水库风险评估和智能化大坝安全技术”均通过水利部组织的验收或鉴定,均获得较高的评价。

二、为行业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受水利部委托,南京水科院(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国被鉴定为三类坝(病险水库大坝)的鉴定成果核查。为配合中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组织十多位专家赴西部开展对“西部地区水库大坝安全现状及其对策”的调查研究,提出专题报告报部,为中央及部委领导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998年以来,国家加大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制定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并付诸实施,实施过程中明确将大坝安全鉴定列入项目建设的前期重要工作,极大地促进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水利部1999年10月以《关于大型及重要中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管管[1999]12号),设立了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制度,委托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承担这项工作。截止到2007年12月底,申报三类坝鉴定成果核查的有3550座水库,其中大型223座、中型1699座、重要小(1)型1628座。按批次划分,第一批项目1100座(其中大型130座、中型633座、小型337座);第二批项目1537座(大型18座、中型228座、小型1291座);专项规划(第三批中央补助)项目913座(大型75座、中型838座)。

第一批中央补助项目核查工作始于1999年,大坝中心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主要采取书面核查方式,就大坝安全鉴定承担单位资质、鉴定专家资格、评价报告内容和质量、水库重要性等进行审核,以控制大坝安全鉴定成果质量,满足下一阶段初步设计需要。其间还先后派专家到过约300多座水库现场了解和核对情况,为做好第一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核查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到2006年底,第一批项目鉴定成果核查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核查1065座,占申报数的96.8%;先后发出补充工作通知195座次,占通过数的18.2%。

2003年确定第二批中央补助项目后,为了促进前期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在总结第一批中央补助项目核查经验基础上,在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的指导下,改进了第二批中央补助项目核查方法,主要是在书面成果核查的基础上增加现场核查内容。第二批项目核查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牵头,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含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利部建设与管理总站、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委长江勘测设计院水利水电病险工程治理咨询研究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等单位分片承担。现场核查工作由承担单位组织专家组完成,对大、中型水库全部派专家组到现场,重点小(1)型水库的现场核查数量不少于50%。

各承担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二批中央补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保障第二批项目顺利实施做出了重要贡献。到2007年12月底,第二批项目通过核查1517座,占申报数的98.7%;其中完成现场核查822座,占通过数的54.2%;发出补充工作通知516座次,占通过数的34%。现场核查及补充工作的增加反映了第二批项目核查比第一批的要求大大提高。

针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紧迫性和严峻性,200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集中力量用两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全国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将这一任务具体化,明确提出了两到三年完成的要求。水利部积极落实,明确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于2007年7月确定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第三批中央补助)项目。专项规划项目核查仍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牵头,核查承担单位在第二批项目核查承担单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长江科学院和珠江水利委员会两个单位。到2007年12月底,专项规划项目中大中型水库通过核查795座,占申报数的87.1%;其中完成现场核查795座,占通过数的100%;发出补充工作通知134座次,占通过数的16.9%。

2004年,组织科研骨干参加水利部长江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和质量专项检查整顿工作,在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赶赴现场调查,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得到了水利部门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中加合作项目“中国大坝安全监测与管理工程”,自1997年4月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先后完成了北京密云等10座水库大坝安全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建设及其复核,建成两个分中心,并开展了人员培训。项目经竣工验收委员会评审,一致认为项目已达到设计功能和发挥初步效益,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南科院根据国家计委和部建管司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全国637座列入病险水库加固规划的三类坝安全鉴定成果进行了全面核查,完成了核查意见汇编,受到部领导和有关司局的表扬。

在该领域还开展了相关的政策法规编制工作,包括《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降等和报废标准》、《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法规框架》、《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与管理标准》、《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监测仪器检验测试规程》、《病险水库判别标准体系研究》;完成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并报部;先后举办了多期《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技术培训”等培训班。

2006年,配合水利部建管司、国家防办开展了“我国小型水库安全状况”、“重要中型水库防汛现状”、“水库降等级和报废”、“水库移民问题”以及溃坝突发事件等问题的调研;开展了全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全国水库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研发等重要基础数据库建设与信息化管理工作。

2007年,还参加了水利部“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的立项审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并对2007年新增的核查承担单位进行培训。

发了土石坝观测资料整编分析软件,编制了全国大型水库工程特性数据库,组织全国小型水库上岗人员考试24600多人,建立了小型水库普查资料数据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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