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相关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科学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提高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招生专业、名额 根据国家规定,我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不超过30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和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接收条件 接收的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学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七)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八)复试成绩及体格检查合格。 四、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办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和公众号发布2025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二)预报名。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功能开通前,可向我院咨询有关事宜,提交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申请及证明材料打包压缩(文件名以 “姓名+所在高校名称”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请及证明材料包括: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 2.本科期间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4.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复印件。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三)正式报名。按照教育部要求,推免生正式报名、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请关注系统相关功能开通、关闭时间节点。 (四)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 (五)复试。经确认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按规定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 (六)拟录取和体检。根据复试结果,我院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向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之后按规定参加体检。 五、学习保障条件 我院为研究生提供完善的学习、科研和生活保障条件。设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学费优惠收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可享受助研补助。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可享受基金资助。研究生宿舍空调、热水器等设备齐全,设有洗衣房,免收住宿费。 六、其他 拟录取推免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2025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二)推免生提供材料不真实的。 (三)推免生另行报考其他院校并参加2025年全国研招统考的。 (四)教育部和江苏省规定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形。 七、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沙老师 电话:025-85828895 附件: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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