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一)对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及其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应由中共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纪委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三)对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举报方式 (一)网络举报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书信举报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纪委 邮政编码:210029 (三)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025)85828106 三、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纪检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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