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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科学与水工程
重点实验室
地 址: 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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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建于1935年,原名中央水工试验所,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水利科学研究机构;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级社会公益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承担水利、交通、能源中具有方向性、关键性和综合性的科学研究任务。历经70多年的发展,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南科院面向国际水利科学发展前沿,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已发展成为拥有30多个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研究方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综合型水利科研院所。
    1998年,经国家批准设立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流动站建设和发展以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优秀人才为目标。流动站为每位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从各方面支持博士后开拓创新、多出成果。
    2010年,流动站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10名,热忱欢迎优秀博士研究生进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一、招收对象
    凡近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或新近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员可与我院人事劳动教育处联系,咨询政策,了解流动站情况,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或其通过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近期体检表;
    5、已婚博士结婚证复印件1份;
    6、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供脱产证明。其他身份人员按国家博士后申请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二)流动站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协助落实合作导师、组织进站考核,对申请人博士阶段学习和科研情况,进站后的研究方向、工作设想等进行评审,形成考核意见后报院审批,同意后按博士后管理的相关规定通知申请人员办理进站手续。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属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我院在职职工同等的各种待遇。
    (二)博士后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补贴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我院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对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给予日常经费资助、院科研基金项目,并推荐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江苏省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科研资助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邮编:210029
    联 系 人:林海霞
    联系电话:025-85828162
    传 真:025-85828166
    E - mail:[email protected]

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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